不需要。第十六条【公司担保】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根据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议或者股东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或担保和单笔投资金额或担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提供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的,必须通过股东会议或股东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得参与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第一百零四条本法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转让、重大资产转让或对外提供担保等的。必须由股东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应及时召开股东股东大会,由股东股东大会对上述事项进行表决。第一百二十一条上市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总资产30%的,应当由股东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股东出席会议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不成立的法律依据:公司 法人以公司名义给别人 担保,没...依据《公司法》第十六条。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议或者股东会议决定;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或担保和单笔投资金额或担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提供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的,必须通过股东会议或股东股东大会决议。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股东不得参与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
公司章程没有约定的,公司法人可以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或股东次会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总额或担保和单笔投资金额或担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提供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担保的,必须通过股东会议或股东股东大会决议。
5、 法人及 股东不知情的情况下会计私自为他人 担保贷款,公司需要承担责任么...担保成立。如果造成损失,公司可以起诉会计,要求相应的民事赔偿。加盖公司公章和法人印章,此担保成立。会计也有故意的嫌疑。怎么能撒谎不验证呢?如果第一次通过法人和股东的签名,这次可以认定为无效。如果第一次只是口头上说,程序都一样,那么这次就不清楚了。首先,会计在你不知情的情况下,用你公司的印章借钱给他人担保。看起来你也是受害者,但你多少也有责任。印章肯定是你们公司的,你们公司管理有漏洞。只有起诉你的会计师,你才能推卸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