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3/]保证期间是确定的保证人承担责任。担保人承担的责任几年后到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92条保证-3/责任确认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承担连带责任的债权人保证不承担责任的在保证-3/Request保证Person保证。1、连带责任保证主债务诉讼时效中断法律主观性:《担保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连带责任中保证,对主债务人的诉讼时效中断,保证对债务的诉讼时效不为中断”也就是说,主合同中断的诉讼时效不会延伸至连带合同保证。2000年10月,被告人孙向胡某借款10万元,并约定于当年11月底归还...
更新时间:2024-07-26标签: 担保人保证期间签字中断担保人的保证期间能否中断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