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法Code第687条第一款,general保证是指保证contract中当事人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民法Codeon担保关于责任法律主体的最新规定:一.民法Codeon担保关于责任的规定第693条一般保证的债权人不在/。1、民法典关于担保责任的最新规定法律的主观性:一.民法关于责任的规定担保第693条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没有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承担连带责任的债权人保证未请求保证人承担担保证明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第六百九十四条保证的普通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
更新时间:2024-03-26标签: 178总则民法担保保证民法总则178条与保证担保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