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境外法人(含中方控股机构和企业)的担保的签发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境内-4/foreign。境内机构股权境外质押机构,担保人为中资金融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1)财务外部余额机构、境内外汇担保、,-0/余额和外汇债务余额之和不得超过自有外汇资本的20倍。1、1994年国家外汇管理体制改革的主要内容1。实行外汇收益结算制,取消外汇股。2.实行银行售汇制度,允许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可有条件兑换。实施售汇制后,将取消经常项目下正常对外支付外汇的计划。境内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凭下列有效凭证向指定银...
更新时间:2023-12-30标签: 担保外汇境内提供机构境内机构提供外汇担保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