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荆州-3养老注销保险登记的法律依据1,《国务院关于建立城乡统一保险制度的意见》第七条,年满60周岁,缴费满15年,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按月领取-3养老城乡保险待遇,2010年7月1日和2011年6月30日,我市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缴纳的保险费分别为上年度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60%、70%、80%、90%和100%。基于此,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月缴费标准分别为193元、225元、257元、289元、321元、481元、642元、802元和962元。1、荆州个体自由职业者缴纳...
更新时间:2024-05-29标签: 养老城镇居民荆州荆州2015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