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民营企业募集资金存入银行担保为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促工贸工作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区风险处置工作企业,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处置和化解风险的若干意见》-4担保连锁问题(温〔2013〕55号)和《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国有担保事业单位-促进-4/风险处置的实施意见》(温政办〔2013〕55号)-2/(以下简称“国安人”)指企业国有担保事业单位有选择有条件地作为民营-。为了帮助有望脱险的风险企业恢复正常生产经营或使生产经营正常化企业摆脱担保连锁困境,在实施过程中应遵循以下原则:(1...
更新时间:2024-02-02标签: 国资民营担保平台企业国资平台公司为民营企业担保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