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带责任担保的法律保证期间什么样的期间权利无效期间。需要担保人承诺书/证明/证书-0责任,担保人承担-0责任根据担保法:连带-2/。1、担保法第26条规定法律的主观性:担保法律第二十六条解释为:-0责任担保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的期间,债权人有权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在本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中,债权人不要求保证人承担担保certificate责任的,保证人免于承担保证责任。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92条保证期间保证人将承担担保证书责任且不会中止、中断或延...
更新时间:2024-08-11标签: 连带担保责任最新解释担保法连带责任的期间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