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担保是相对一般的担保,它没有使用债务人的一般财产作为债权担保。担保债权改为特定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或特定个人财产作为债权-1,第三百九十二条债务人为-1债权existing担保occupated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物权发生担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应当优先实现自己提供的物的担保、债权;如果第三方提供货物担保,债权,该人可以将货物变现担保,或者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担保。1、限额保证责任和最高额保证法律主观性:(1)是否基于债权,在一般担保的情况下,必须先有债权再设定担...
更新时间:2024-07-09标签: 债权担保特定400数额担保债权不特定 全文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