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质押质押和抵押有共同之处。质押物多为动产,如古董、手机等。质押后,质押物交由债权人或第三人直接占有,而抵押权仍交由债务人使用。不仅动产可以质押,股票、支票也可以质押。4.留置权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扣留留置权于债权人。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可以用现金或财产代替留置权。如无替代,留置权可由债权人保管。
5、 担保 债权和 担保物权的区别法律分析:担保 债权:因担保产生的权利义务。(1)保证人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至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保证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或者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2)债务人或第三方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123,456,789-0/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作为价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4)根据合同约定,一方占有另一方的财产,另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应付款项的,占有人有权在约定期限以外留置该财产,留置的财产依法折价或者以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担保物权:是指在借贷、买卖等民事活动中,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所拥有的作为债务履行的财产。
6、 担保 债权的数额是什么意思法律解析:担保 债权的数额是指担保业主债权的数额应当在抵押合同中确定。特别是在当事人对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往往按照债权的数额来界定担保的范围。因此,应在抵押合同中约定本金债权 of 担保的金额;当事人对保证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89条担保的范围担保包括本金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变现费用债权。
7、 担保 债权和 担保物权法律分析:担保 债权:因担保产生的权利义务。担保物权,“用益物权”的对称性。指一种其他财产权或受限制的财产权。为实现担保 债权,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特定的财产或者权利作为标的物,设定有限的物权。如抵押、质押、留置等。担保物权不以标的物的实物利用为目的,而着眼于其交换价值以保证债务的履行,故又称“价值权”,其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
因此,担保物权具有财产代位权,即当担保物权的标的物转化为其他价值形式时,担保物权以变形的物为客体。担保产权依附于债权的存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86条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物权发生时,财产所有人有优先受偿权担保财产,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三百八十七条为保证债权的实现,个人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的财产权。
8、被 担保主 债权是什么意思法律分析:委托人债权 of 担保是指在实践中,由担保 property或担保 owner担保在债务人不能及时足额偿还债务时执行担保的意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本合同是主合同债权债务合同的附属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