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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 没有约定 约定不明,担保约定不明的,是不是连带责任?

来源:整理 时间:2023-07-28 17:22:38 编辑:千山网 手机版

担保Term约定不明和No 约定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或-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

1、保证期间 约定 不明怎么办

1。保证期间约定 不明怎么办1。在保证期间约定 不明的情况下,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到期之日起六个月内。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主债务履行期限不为约定或约定 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以下简称《民法》)第692条规定,保证期间为确定保证人对担保认证责任的期间,不中止、不中断、不延长。

2、没 约定 担保方式怎么办

法律主体性:担保有两种方式:(1)一般担保;(2)连带责任保证。所谓一般保证,是指在保证合同约定中,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将承担举证责任担保。所谓连带责任保证,是指保证合同当事人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事人对担保方式约定或约定-1/不确定的,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举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债务未经过审判或者仲裁,债务人财产被依法强制执行之前,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的举证责任。

但判决中应明确,债务人财产经依法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债务的,由保证人承担举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可以以债务人为被告,以保证人为被告,以债务人和保证人为共同被告。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6条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3、根据《 担保法》规定,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 约定或者 约定 不明确的,下列...

【答案】: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未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担保的责任。当事人对担保方式约定或约定-1/不确定的,按照连带责任承担举证责任。

4、债权人与保证人对保证期限没有 约定或 约定 不明确的

法律分析:债权人与保证人对保证期间不确定约定或约定 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一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387条,债权人为了保障其债权的实现,需要担保的,可以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设立担保物权。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柜台担保。Anti 担保适用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担保提供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二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履行债务而将动产让与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在实现当事人的质权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5、 担保责任 约定 不明的认定

法律的主观性: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保证人的保证方式有两种: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一般保证是指保证合同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责任担保;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过审理或者仲裁,债务人财产被依法强制执行之前,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担保的举证责任。连带保证是指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或者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责任。

6、 担保期限 约定 不明和没有 约定

法律解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不是约定或约定 不明准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以下简称《民法》)第692条,保证期间为确定保证人承担责任的期间担保证,不得中止、中断、延长,债权人和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与主债务履行期间同时届满的,视为不存在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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