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体性:1。担保一个人是否可以问债务人的配偶追偿 If 担保一个人如果想问债务人的配偶追偿,首先要确定债务是否用于债务人的日常生活。否则只有债务人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条【保证人追偿权利】保证人在签署担保Certificate责任后,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有权签署担保Certificate。
5、保证人承 担保证 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 追偿吗?债务履行期届满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代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或承担 责任,保证人承担担保certificate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支付。保证人之所以对债权人履行债务,是因为他已经按照合同承担保证责任,代表债务人提前对债权人履行了债务,但不是保证人对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担保人担保certificate责任后,实际上取代了债权人的地位,担保人有权在承担-4/的限额内向债务人追偿支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支付担保certificate责任但应注意追偿时效。《民法通则》第八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保证人履行债务后,有权向债务人清偿追偿”担保 Law第31条规定,保证人在接受担保certificate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付款。追偿的保证人权利是指保证人在承担担保certificate责任后向主债务人请求还款的权利。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如果保证人承担guarantees责任,他有权向主债务人追偿。
6、 担保人履行 担保义务后如何 追偿法律主体性:担保该人可以向债务人支付追偿:1。不履行担保债务的财产;2.为履行被担保债务而支付的其他费用;3.各种费用的利息;4.担保人不履行所担保的债务时遭受的损失。法律客观性:根据《民法典》第392条规定,提供担保承担担保责任的第三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支付。
7、连带保证人 承担 责任后如何行使 追偿权?法律的主观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人有权在其承诺的范围内向债务人担保certificate-4担保certificate责任付款,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保证人享有的追偿权利本质上是一种代位权,即保证人在清偿债务后,取代原债权人的地位,与债务人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保证人行使追偿的权利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保证人行使追偿的权利的时间,应当是其从债权人处接受担保certificate责任之后。
3.一般保证人在清偿债务后才能行使追偿的权利。4.保证人受理后应及时通知债务人担保Certificate责任。债务人未通知,导致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不能行使追偿权利,要求债务人向自己履行债务。而只能向债权人主张不当得利的返还。法律客观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687条在保证合同中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承担担保certificate责任,为一般保证。
8、 承担了 担保 责任的 担保人能否向其他 担保人 追偿?实务中,同一债务中可能存在两个以上担保人,且担保人之间未约定担保人是否可以互追偿或不可互。那么,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往往会要求担保person承担-4/,现在的问题是他们中的一个人担保person承担是否有权向除债务人以外的其他人追偿person-1主张债务。一、保证人的请求权基础追偿保证人的请求权基础追偿《民法典》第700条有规定,但规定保证人应向债务人支付追偿,保证人能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