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担保物权和-1 担保法定物权担保物权的法定内容编辑担保物权具有保护特定债权的功能。因为担保产权所担保的合法债权,大部分是由于债权人对标的物的服务、技术或提供材料,为保全标的物或增加其价值,法律对担保产权的公平特殊使用提供了特殊保护。因为法定担保产权人在生活中经常会在标的物上花费一定的金钱,所以理论上也称为“费用担保产权”。比如我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承包人优先受偿权,就是因为承包人为承包的工程付出了劳动和金钱,而为其特殊保护而设立的。
法定担保物权和意定 担保物权并存的效力。一般认为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1担保物权。比如海商法规定的船舶上的各类优先权(法定担保物权)优先于约定的抵押权。该原则的适用包括:先设立抵押权,后设立留置权;先设立留置权,后设立抵押权,留置权的所有人为抵押人;先设立质权,后设立留置权的情形。
4、 担保合同另有 约定是指什么法律分析:担保合同在性质上属于民事行为,民事行为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所以担保允许当事人对合同中的部门内容自行作出决定约定,例如-。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范围担保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及实现的费用担保物权。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执行。
5、哪条法律规定,法定 担保优先于 意定 担保??根据担保等法律法规和担保、担保出现的原因可分为法定担保和约定。1.法定担保指担保直接按照法律的规定产生。担保法律规定了以下两个法定担保: 1。土地使用权或者该土地上的房屋抵押情况如下:担保该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依法取得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抵押的,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应当同时抵押。
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当同时抵押。上述抵押是法律直接规定的。抵押当事人不能以合同方式排除这两种法定抵押的适用,也不能将房屋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分别抵押,更不能将集体土地使用权分别抵押。当事人另行签订的此类抵押合同无效。2.留置权。
6、 担保时没有 约定是一般 担保还是连带 担保,那应该怎么认定No-2担保本人负连带责任担保,根据担保 Law第十九条规定,当事人没有办法担保。这样的法律规定实际上增加了保证人的保证责任,有利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保证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一般保证,即当事人在保证合同约定中,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保证人承担举证责任担保;一种是连带责任保证,即保证合同约定中的当事人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7、 意定 担保物权法律分析:意定 担保物权是指担保根据当事人的设立合同设立的物权,抵押、质押比较典型意定 -。意定 担保产权具有媒介融资的功能(即担保产权作为获得融资的手段),所以也叫融资担保产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6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